副院长岗位职责

发布者:杨应明发布时间:2022-03-22

1.具体负责学院日常教学工作,确保其正常、有序地开展。

2.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,传达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安排教学工作,通报教学情况,反馈教学信息。  

3.研究教学工作,关注前沿动态,结合实际,提出教改意见或建议,为院长及院学术指导委员会分会的决策提供参考。

4.有效推进听课、评课制度,定期召开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,及时推广成功的教学经验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  

5.做好专业设置、学科建设、课题研究、师资培训、人才引进、对外学术交流等工作。  

6.检查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,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。  

7.定期向院长或全院教职工报告分管工作的相关情况。  
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