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3月15日是国际第41个消费者权益日,为了让同学们了解基本的消费者权益知识,树立维权意识,使同学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及时用合法途径解决侵权问题,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我校学生会于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在学生活动中心外开展了以“和谐消费进校园,维护权益你我他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。
近年来消费安全问题频出,如线下与商家交易、网购售后服务不畅、在线会员服务“套路多”、预付卡消费有风险等等。此次活动旨在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,普及消费维权小知识。我们准备了宣传单、消费维权的相关小知识和精美礼品来吸引同学们。
在活动现场,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有序发放传单,向同学们宣传和讲解一些维权小知识,热情地邀请同学们参加消费维权小知识线上答题,路过的同学们都积极参与,学习权益知识,询问相关消费问题,工作人员都耐心地一一解答。此外,在校学生会官方QQ的空间中发布了转发活动,转发活动说说集满66个赞将获得神秘礼品,充分调动了同学们参与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积极性。
与你墙上有名,共护消费权益。活动中还开展了“共建权益,诚信3·15”的签名仪式,在宣传背景墙上写下自己的名字,便利签写出自己对消费者权益日想说的话。今朝与你共建、共护消费权益,此次活动不仅强化了同学们权益维护的意识,也丰富了同学们的权益知识,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,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。
权益小知识,与你一起知晓:消费者权益日是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,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消费者权益在消费时得到重视,以促进商家与人群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,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。一起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吧!
1.网站投诉: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,处理各种交易纠纷。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购买商品的照片、聊天记录、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,进行投诉或举报。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嫌疑的,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将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。
2.网上报案:一旦遇到网购诈骗,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,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,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,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。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,也可电话报警。
3.消协投诉:与普通商品一样,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,也可向省、市消协投诉,维权热线12315。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,提醒各位消费者,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者保存相关证据,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,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。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,应按属地管辖原则,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。(供稿/学生会 编辑校对/邓永威 审核/杨毅)
活动现场
工作人员合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