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学习教育制度
为了加强党员教育,强化理论学习,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,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,结合我院改革发展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学习教育内容: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科学发展观理论;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;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决议;党的基本知识;现代科学、文化知识;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。
学习方式:政治理论学习“线上线下”相结合:利用党员大会、观看录像、参观党史教育基地、上党课等形式,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培训。集中培训以政治理论、党的知识、内外形势、廉政教育等为主要内容,全年一般安排12次。主题党日。主题讨论:确定一个主题,组织开展主题讨论活动,全年一般安排12次。参观学习:组织党员干部到有关学习教育基地、先进单位等参观学习,现场接受教育。参观学习以爱国主义、廉政教育、警示教育、示范教育等为主要内容,全年一般安排 1-2 次。
(三)学习教育管理: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由党支部统一管理;各类集中培训、专题讨论、参观学习由支部统一组织实施,一般由支部书记或指定专人主持;建立党员学习教育考勤制度;支部建立党员学习教育记录和台帐,要求党员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和自学笔记。
党员谈心谈话制度
为加强沟通,促进交流,融洽党员、党群关系,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,制订本制度。
(一)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,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,使谈心活动经常化、制度化。
(二)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、生活情况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提出意见和建议,加强沟通,促进交流,增进团结。
(三)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:领子班子成员之间、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联系科室、系、党支部负责人之间、党员与党员之间、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。
(四)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。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、学生、先进模范谈心交心,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、明责任、定方向、增动力。原则上每年主动发起谈心谈话一次。
(五)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,带头开展谈心活动,每季度与党员、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。
(六)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,做到与人为善,坦诚相见,以利于沟通思想,增强团结,找准问题,形成共识。
(七)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“真”字,即讲真话,动真情,亮真心。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: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,及时告诫提醒,保持清醒头脑,发扬成绩、再接再厉;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,帮助分析原因,制定措施,振作精神,积极改进;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,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,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;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,消除成见,沟通思想,增进团结;五是存在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必谈,指出问题症结,进行教育引导,防止矛盾扩大化。
党支部联系服务师生党员制度
(一)坚持完善党内民主,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,构筑关心、维护党员权益的平台。
(二)关心党员工作,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条件,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。
(三)关注党员思想状况,做好思想工作,坚持做到“五必访谈”即:党支部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;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;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;党员发生事故后必访谈;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。
(四)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,坚持做到“三上门服务”。即:党员生病住院、有突发事情时,党支部要上门看望慰问;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,党支部要组织党员上门服务帮助;党员家庭经济困难,党支部要上门服务慰问,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。
(五)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,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,落实党员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、建议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,增强党员的归属感、光荣感和使命感。
民主评议党员双诉双评及考核制度
(一)党支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,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。
(二)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,采取“坚持标准、立足教育、区别对待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。注意防止走过场。
(三)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、自我评价、民主评议、组织考察、表彰和处置等步骤,按照校组织部文件所列方面的内容进行。
(四)评议结果中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;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,劝退和除名的处置;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,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。
(五)每年都进行“双述双评”制度。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每年分别向学院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,并分别接受学院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。述评内容应包括: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、加强支部建设情况、完成重点任务情况、联系服务群众情况、廉洁自律情况等。
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
(一)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。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,一切依靠群众,从群众来,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。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。
(二)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。其主要任务是: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;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;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、科技致富、遵纪守法;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。
(三)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,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,不奢侈浪费、不收受贿赂、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。
(四)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,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,违者必究。
(五)党支部要定期检查,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。
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(一)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按时上好党课。无特殊原因,不得拖延。
(二)土木与规划学院教工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。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,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。
(三)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。必要时可随时召开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沟通思想,增强团结。
(四)党支部每季度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主题教育影片。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基本路线、党的基本知识教育。
党员大会议事制度
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,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,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:
(一)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的决议、指示,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,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。
(二)听取、审议、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。
(三)制订党支部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。
(四)讨论培养党员发展,发展新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、表彰优秀党员、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。
(五)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。
(六)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。
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
(一)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。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,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,结合本支部实际,开展各项工作。
(二)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,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,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。
(三)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,涉及方针、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。
(四)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,坚持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;实事求是,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。
(五)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“三会一课”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。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,组织党员深入开展“创先争优”活动,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,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。